2015年6月30夜
经过一个白昼的操劳,主堂的装修总算基本完工了。地板瓷砖都已铺好,大部分家具都各就其位。日常生活用的,除抽油烟机、冰箱这些之类的,全部都有了。反正目前在家也就是睡睡觉,做饭什么的,暂不考虑抽油烟机和冰箱,这些自然就用不到,以后要用了再网购吧。卫生间原本说的是坐便器,结果坐便器和蹲坑各装了一个。一个卫生间有两个坑,两个人一起上是吧?不过面积也足够大,两个就两个吧。同时,卫生间有莲蓬头,也有浴缸。莲蓬头安装在卫生间中间靠墙的位置。浴缸安装在卫生间的挡头,总长几乎与卫生间的宽度相当,妥妥的超大号浴缸。
全部装修完毕时,大约是六点,我们五人一起到外面吃碗炒饭便是今天的晚餐。
晚餐过后,他们三个为了不干扰我们夫妻二人的生活,便到街对岸找其他几个兄弟们。
而我和老狂没有立即回家,步行一公里左右,就可以走到河边,沿着滨江公园散散步。
滨江公园就是我曾经跑步的那个公园。上世纪30年代初,为改变城市居住环境,市政府大规模营建了这个公园,几乎整座城沿江的地方都修建了健康步道,步道旁边是一年四季常绿的香樟树以及低矮的灌木草丛。每走一段距离,则设置一个凉亭,凉亭内有专门的吸烟区。灌木草丛中,偶尔会看见一些石桌石椅,那些是用来供老年人打牌吹牛的地方。整个滨江公园覆盖面积将近40平方公里,主要断断续续的分布在古城区、金山区、金环区、黑龙区。我们这次散步的地方划归金山区段,以前跑步的地方则划归金环区段。四大片区中,最长的当属黑龙区段,其次是金山区段。金山区段以自贸大楼为起点,自西向东延伸84公里,墨龙两岸各有一条步道,因此走上一圈大约是168公里——那么今天就走单的半程吧,也就是沿北岸走44公里,来回大约一个半小时,八点左右回到家。
刚进入家门,客厅的灯就自动打开。显然,他们三个现在还没有回来,纯粹要给我们创造一个二人空间吧?
今天将是第一天入住这里,既然已是夫妻,那么当然今晚就要同房睡了。
可是,在睡之前干些什么呢?游戏不想玩了,书也不想看,要不——“老狂,你……追剧吗?我们一起看会儿呗?同时还可以和你聊聊天。”以前从没听过他有没有追剧的习惯,也不知道他到底喜欢看什么,不如就先问一问他吧。
“喔?不打游戏了?你要看啥尽管看吧,边看边和你聊,行吧?
看啥都行,是吧?那我就可以放心的打开我最爱看的剧了。调出腾讯视频界面,投屏模式开,尺寸为30寸,然后再将手机摆放在茶几上,沙发上一躺,开启夜间生活。
“就这部咯?小那亭的新剧《电竞荣耀》我追到11集,总共26集,讲的是国家电竞乱枪队的发展史。热血青春剧不介意吧?你若看不来……”
“嘘!开始了。”没等我说完,他就将我的话打断,投入到剧中去了——会员自动跳过片头,所以很快就进入剧集。
哦,看来是我多虑了。这类热血青春剧他应该不会不喜欢吧,像他这种喜欢电竞的热血青年,怎会不喜欢呢?况且女主还是我的好姐妹小那亭……
原本的顾虑已全然消除,可以放心看了。在家中看电视,多是靠着倚着,同时还总爱把鞋也给脱了,一副休闲懒散的模样。都说女人在外在家两个样,在外各个小仙女,回家瞬间包租婆,这句话是毫不夸张的。而现在有了依靠,脱了鞋,将头轻轻一枕,靠在他宽硕的左肩头——舒服,虽然没有提前给他打过预防针,但我知道他不会拒绝突然间的一个亲密。
现在正是看的投入的时候,聊天就先缓缓吧。一整个剧集40分钟,我们彼此都没说话,深深的沉浸在剧情中……直到40分钟后,他打破了沉寂:“好啦!放完一集了,想吃什么吗?边吃边看更爽,定定的坐着看,人都快麻了。”
吃?呃……夜宵?不太好吧?
快麻了?哈哈,从播放开始,他就几乎保持同一个动作,不麻才怪!话说也是,他究竟是怎么做到40分钟纹丝不动的?真是个奇才!
“你不吃?那我吃,你看着我吃,应该叫做望梅止渴。我出去买十公斤鸡爪。”见我没有立刻回应,他起身继续说道。
“呃……好吧,破例吃一次吧!”听到鸡爪二字都快垂涎三尺了。尤其最爱泡椒鸡爪和虎皮鸡爪——啧啧,想想就美味。今天第一天,住进新家,姑且破个例吧,不过——“下不为例哈,吃夜宵是不健康的……”
没等我说完,他已经径直向门口走去,同时还笑道:“哼!我就不信小馋猫以后不吃夜宵,再见啦,我去去就回!”
说完,他已经关门离去了。本来还想说要不点外卖算了,大晚上的都懒得出门。不过他应该比外卖还快吧,毕竟楼外不远处就有一家夜间小吃店——我就坐等美食降临吧,什么望梅止渴的一边儿去吧。
不出五分钟,果然,我眼前凭空出现一只白里透黄的泡椒鸡爪。毫不犹豫的一把捏住,津津有味的啃起来。
嘿,就知道是他!先是用念力弄一只鸡爪出现在我眼前,然后他本尊才出现。
同时,他还用念力开了两瓶燕京啤酒,又继续播了一集。
哦,懂了,边啃鸡爪边喝马尿边追剧。
他果真买了十公斤。
原以为他是开玩笑的,没想到是真的。
十公斤!那得是多少只?通常来说,以一个人一分钟一只计算,就算是两个人马不停蹄的啃多少也得一个多小时吧?
然而我又失算了——只见他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屏幕,右手直接抓起一只鸡爪,一嘴一个,左手握着马尿,时不时来上一口。那速度,怎一个快字了得?
他那三寸长的大嘴,啃鸡爪真是一嘴一个。别人都是一丁点一丁点的啃,他倒好,直接抓起往嘴里一扔,吧嗒吧嗒几下就一个。我扔进去到吐出骨头,前前后后不过十秒上下。更神的是,用这么快的速度啃,骨头还几乎完好无损——据说猫科动物的舌头上有小倒刺,剔骨能力太强,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照他这速度,不出三分钟,鸡爪就所剩无几。
“剩下的……一、二……七,七只,交给你啦?我再出去买瓶吃喝二百五。”他吃完一大堆鸡爪,喝完马尿,又一次起身。
“哦。”正忙于啃鸡爪和追剧,起先只是随声附和一下——直到他出门那一刻,我才反应过来,有些不对头——啊?什么?吃喝二百五?这不是初中老师教化学时说的嘛!学名乙醇,俗称酒精。这……他这傻缺,喝酒精?真是闻所未闻!
果真,不久之后,他再次归来。左手一瓶,右手一瓶,正咕咕咕的往嘴里灌——“啊!爽!”
“你……你真买吃喝二百五?”我一脸惊恐的看着一步步靠近沙发的他。
“噗!你还真信啊!哈哈哈!我上哪去买呀?医用酒精又不能喝,食用酒精超市也不卖呀。逗你的啦!买了两瓶42度的二锅头而已啦!”
哼!讨厌!
他这两瓶酒算是耐喝的了,一直喝到9:25,也就是剧集播完。
剧集播完,我收起手机,问道:“接下来呢?我们……干啥呢?”
他只是邪魅一笑,然后用那双有力的大手一推,将我推倒在沙发上。
很快我就被他按在沙发上,动弹不得。“哈哈你不是想来刺激的吗?我陪你!”
接着,他捏住我战裙的拉链,一连串的行云流水的操作,把我的战裙脱下来——“啊!你干啥呢?”面对突如其来的操作,我反射性的尖叫道。
“没干啥,热,热要脱衣。”他又轻轻一把将我搂入怀中,我小鸟依人般倚靠着——同时,嘴角微微上扬:“哼!热?你热脱我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