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脚印中就有熟悉的美洲虎和野猪。
这些家伙似乎不管多远都能闻到血腥味。
不过从这4具尸骨的光滑程度来看,应该也遭受到了许多食肉昆虫的啃咬。
全身的骨头除了一些腐烂的尸水,所留下的污秽之色外,竟没有一块碎肉。
叶枫走到其中一具最大的尸骨面前,表情冷冽…
因为外国人的骨架普遍较大,五官深邃,和亚洲人有着一些区别。
而这具尸骨又是尸骨中最高的,很明显,这就是勒布朗琼斯。
叶枫用脚轻轻拨弄了一下头骨,语气中夹杂着一丝兔死狐悲的味道。
“哼,在大河上我就警告过你了,好好活着,别来惹我。
干嘛就非要拿我这500万呢?你有命花吗?”
闻言,柳思思淡淡一笑…
“枫哥,他忘了咱们手上有多少宝贝呢?他当时的目的可是晓燕姐的反曲弓啊。”
“赶紧走吧,一堆白骨有什么好看的?”
唐维维在一旁催促道…
可是叶枫却没打算走,因为就在刚才,他的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新的想法。
“别小看这些骨头,只要用好了,说不定也是一件保命工具呢。”
“什么!?”
唐维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叶枫…居然打起了这骨头的主意。
不过基于对叶枫的了解,他只知道这人一直都不按套路来,往往会整出一些别出心裁的小花样。
脑回路和创造力确实和常人不一样。
“这人骨头能干什么呀?”
叶枫走到傅长雄身边,拔出了他腰上别的钢斧,然后一刀就剁下了头骨。
之后又几斧子剁下了两根小腿骨。
“以前没机会做这些玩意,但现在的我们有的是时间。你们看…”
他拿起头骨扬了扬,像是发现了一件好玩的玩具。
“人的头骨密度很大,我们可以用这个来当另一个锅,或者水瓢,或者碗…
咱们一直都只有一个锅,碗也是用木罐代替,简直太寒酸了…
所以我想的是,咱们不光要活到最后,还要以最体面的生活质量活到最后。
这些日常的生活用品就必须要,毕竟,我们可是现代人呐。”
“咦~啧啧啧。”
听到要用头骨当碗,众人都露出了一副十分嫌弃的表情。
唐维维也囧着个脸,连连摇头,是肉眼可见的反感。
“我可没听说哪个现代人用头骨吃饭的。”
“别废话啊。”
叶枫不耐烦的瞥了他一眼。
“你可是说过,只要是以生存为目的,你就会无条件服从我的。
其他人也赶紧,先把头骨卸下来,然后大雄,你直接用锯子锯出半圆形就行。”
“扑街噶~”
唐维维无奈的用粤语骂了一声,便拿出刀上前帮忙了。
“那你这腿骨又是干嘛的啊?拿来做锤子?”
“哎呀你就别管了。”
叶枫不耐烦的朝他摆了摆手…
“你只需要知道,我做的每一件事,每一样工具,那将来都是能派上用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