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龙腾足疗后的凌杰百无聊赖地走在街边。本来就无聊,天上属于越西这块的太阳还在拼了老命的散发出炽热的光芒。如果不是凌杰练过而且正在练着的话,估计就该像边上店门口趴在地上无精打采地哈拉着舌头的老狗一个模样了。可就算不像,也有那么点意思。在大自然的淫威下,就算是神仙,也免不了有相对应的弱点。就比如说,风,那些说神仙能御风而行的,你是没看到风停以后神仙被地球拉回地面撞成碎肉的场景;再比如说,电,别以为神仙踩着把破剑飞来飞去很拉风,雷电轰在剑上神仙也得外焦里嫩毛发倒竖。。。。
凌杰决定还是去盛世华庭探望他新鲜出炉的女朋友。不过凌杰不打算空着手去,去之前凌杰还得去花店买一束玫瑰花。让人家姑娘不声不响名不正言不顺地跟自己住一块这种事凌杰做不出来,所以,该走的程序还是得走。于是,凌杰找到一家花店花980Rb买了一束红玫瑰。
凌杰捧着玫瑰花来到盛世华庭大堂找到大堂经理,请他帮忙用对讲机把莫文敏叫到酒店门口来。然后,凌杰单膝跪地双手举着玫瑰花等着莫文敏出来。当莫文敏出来看到这一场景时,饶是姑娘平时泼辣大胆也被搞了个措手不及,脸上布满红霞。凌杰大声问道:“小敏,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女朋友?”看到莫文敏发愣,凌杰再次大声问道:“小敏,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女朋友?”此时,周围已经围了一圈看热闹的路人、酒店保安,服务员等,莫文敏心疼凌杰,担心他在大庭广众之下难为情,赶紧跑过来接过玫瑰花,然后也大声回应:“我愿意!”
然后让凌杰赶紧起来,拉着他在人们善意的掌声和祝福中逃也似的。。。。。。走了。等到走到酒店没人的地方,莫文敏也不顾有没有监控,一头扑进凌杰的怀里喃喃说道:“谢谢你,我的小男人,你怎么这么细心呢,哎呀!我都不知道该说啥好了!”
“我不可能让你就这么不声不响不明不白地跟着我。”凌杰捧着莫文敏的脸说道。
“我很开心,我没爱错人。”莫文敏是真的很开心。
“我刚从大哥那来。你喜欢我,他们最先知道,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小敏,我何德何能,让你连姑娘家的名声都不顾。你放心,你没爱错人,你这辈子都不会爱错人。”凌杰斩钉截铁地道:“否则,我不配做人!”
莫文敏泪流满面!此时此刻,她知道,她这辈子都离不开这个小她两岁的男人了。
“等了这么多年,就好像只是为了等你,结果还真让我给等到了。我运气真好!”
缘分竟如此奇妙!有人寻寻觅觅历尽千帆穷尽一生终不可得;却也有人众里寻他苦尽甘来一眼定终身。
莫文敏一天之内就决定把自己终身托付给一个认识只有一天的男人,在别人眼里不仅不可思议而且草率轻浮。别人怎么看莫文敏不在乎,她只知道爱情来了就要毫不犹豫地抓住。在她看来犹豫不决患得患失权衡利弊那不是爱,而是势利。凌杰一天之内只做了三件大事:破局,救人,独闯无忧谷。却将多智近妖沉着自信重情重义武勇盖世演绎得淋漓尽致。莫文敏很庆幸自己能够与凌杰一起共同经历同一个偶然事件,如此才得以领略凌杰因为救人而被迫释放的优良品质与人格魅力。莫文敏毫不犹豫地爱了,正如她自己对凌杰所说,怕下手晚了连汤都捞不着喝。
让莫文敏没想到的是:她为了爱情弃之不顾的尊严与矜持,却被人加以保护和呵护,而这个人不是别人,恰恰就是她不顾一切舍身去爱的人。
何其有幸!所以,莫文敏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爱是双向奔赴的,傻妞!以后记得要保护好自己。”凌杰宠溺地刮了一下莫文敏的鼻子。
“嗯”莫文敏破涕而笑。
凌杰要过莫文敏的手机,在她的电话联系人里添加了凌杰自己的号码。
“把钥匙给我,我去市场买菜,中午记得回来做饭,别让你男人挨饿。”
“好滴。”又道:“那我先去上班了,拜拜!”莫文敏脚步轻快地离开,继续上班去了。
告别了莫文敏,走出酒店的凌杰莫名感到一阵愉悦,就连四周的空气也变得不那么燥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