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紧紧攥住手里的眼镜,转身一步一步离去。
根本没注意,因为用力,被折断的金属支架已经刺破手掌。
鲜血顺着指缝一点一点流下,落在来时的路上。
而他身后,是远去的车辆。
顾瑾瑜虽然不太会开车,但喜欢买车,
张镇抱着顾瑾瑜进屋,随手拿了一把车钥匙,便又出了门。
车上,顾瑾瑜坐在副驾驶上,疼的一抽一抽的,汗水顺着额头落下。
张镇抽空看她,心疼又生气,忍了又忍,
还是忍不住数落她:“顾瑾瑜,你就作吧,身体是自己的,男人是别人的,到最后,你啥也没有。”
即使疼,顾瑾瑜也提着一口气回怼:“我最起码,喜欢的,是个男的,你,不会是,不喜欢女的,被我掰弯了,嫉妒我吧?”
“还能顶嘴,说明还撑得住,你要是不小心噶了,我就把你的光荣事迹发到网上去。”
“堂堂影后,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结果别人订婚,自己把自己送进医院,让你的那些黑粉可劲蛐蛐你。”
“果然,男人心,海底针!”
两个人一路拌嘴,到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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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笙一步一步往回走,迎面走来一位大叔,一边遛狗一边唱歌。
周子笙不知道是谁唱的,但只觉得的唱到了心坎上。
我会好好的
花还香香的
时间一直去
回忆真美丽
我是想着你
一直想着你
你在我心底
变成了秘密
不要说你爱我你想我
如果你的心里没有这么做
只是勉强的敷衍我
我知道了会很难受
我要你默默走
不回头
我会清楚明白你要的是什么
无须勉强的安慰我
说奇怪的理由
到现在还是
深深的深深的爱着你
是爱情的友情的都可以
那是我心中的幸福
我知道它苦苦的
周子笙顿住脚步,听着大叔将一整首歌唱完。
原来就像酒,有人喜欢酒麻醉神经的瞬间,也有人喜欢歌。
某一段歌词,某一个旋律,某一个音符,都能在一瞬间击中你最疼痛的地方。
若说喝酒是麻醉,是逃避,
唱歌,大概就是让人踩着伤口,疼的鲜血淋漓也不想停下来。
让神经感受每一分每一秒的疼,让自己呼吸都带着抽气声。
大概,疼久了,疼到麻木不仁了,才能脱胎换骨。
大叔见周子笙定定站在自己身边,笑着问:“年轻人,你也喜欢这首歌?”
周子笙没回答,只是抬眸看了一眼大叔,“唱得不错。”
大叔呵呵笑起来。
周子笙继续往前。
大叔拉着小狗继续哼唱,却无意间看见刚才那个年轻人走过的地方,点点鲜血,铺满他走过的路。